
作者:谢云流更新时间:2023-08-19 19:36:35
祝锦穿成了即将被灭门的医家痴傻三小姐,还没反应过来什么情况的她喊了声爹,居然活了下来。疯子爹养娃:在满是蛇虫的地窟睡觉,吃五毒汤,喝百毒酒。在他手上想逃可比天方夜谭,于是她认命,疯子爹除了疯了点,下手狠了点,但吃穿用度一样没落下,还教了她蛊术,那他说啥就是啥吧。终于有天,她能正大光明出去,是疯子爹唤她去救一个人。他说,你死了,也得让他活着。你疯子爹还是你疯子爹,疯子不开心了就想让你死。是死是活横竖都要救,于是她硬着头皮冲进漫天大火拉出那个气若游丝的少年,背着他跳下悬崖。疯子爹从来只教怎么杀人不教救人,她唯一会的能救人的蛊术,是情人蛊。情人蛊种下,两人性命相连,同伤感,即使一人性命垂危,只要另一人性命安好,就能保住那一人性命。她给他种下情人蛊。此蛊不解,他们注定要纠缠不清,特别是这人真的很喜欢挨揍。祝锦不仅要忍耐着每月雷打不动的一次蛊毒发作,更要忍受这人身上不消停的伤。把小命交代一半给别人的滋味真不好受,还是把人栓在身边踏实。于是她拼命修炼靠近闻人瑟,拿起剑把周围人的脖子指了一圈道:“谁敢碰我师兄一个手指头,谁就拿脑袋来还。”众人倒吸一口寒气,闻人瑟也微微凌乱。他分明记得,昨天他这小师妹不顾弄伤自己也要跟他过招,最后他慢了一手,被她趁机压在身下。她说的是:“别啊,师兄不是喜欢打架吗,师妹我陪你打个够。”【阅读指南】:1.男主出场稍晚2.有虫子捏 某天穿成蛊王的女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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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路。 她挑拣着容易走的路,从那还未烧塌的房梁底下穿过,后院基本没几个活人,她尽量小心翼翼不让自己踩着他们。 心里又怕这样走慢了救不到人,又怕走快了能救上人。 她见过最疯言疯语的人,就是魏兰卿那个疯子。 他说,我不管你用什么法子,下去救他,听他的话,护他周全送他去要去的地方,谁都能死,唯独他不能死。 那语气简直不要太轻松,轻飘飘的,她差点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差错。 要谁救?她吗?他自己那么厉害怎么不去救? 方才她可看的清清楚楚,那么厉害的黑衣大汉都死了,让她去救,这不是摆明了让她送死去吗? 那个红衣小子也是,打晕了还能醒这么快,不赶紧跑还往里走是几个意思? 偏她还不能拒...
什么?种一棵小语言树,就能自动习得语言精通?种一棵剑道树,就能剑道专精?不是说了是卑微的种树人吗?为什么会强的这么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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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家失散多年的女儿终于找了回来!然其生性自卑敏感,木讷寡言,一时想不开跳河自尽,再睁眼,便是除了名字什么都不记得的砚灵兮。砚灵兮天生一副笑脸,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什么都受就是不受委屈,既然砚家不喜欢...
将落后的乱世建设成盛世,让女人也能封爵拜相继承皇位富二代独生女高晓萌穿越成国公府嫡子赖瑾。出生太晚,世子之位已定,继承权飞了,想当个混吃混喝的纨绔享受荣华富贵,奈何,朝代过于贫穷落后,且战乱不断。才十二岁,爹给分了家,安排去当郡守。去就去吧,好歹是一方土皇帝,然而面对的却是又穷又破盗匪横行门阀盘踞的边陲之地。为了过上好日子,打土匪斗门阀搞基建开工坊养民生,好不容易有点起色,皇子们自相残杀祸祸光了,大盛朝国祚崩,乱世更乱了划重点,有女主!虽然是搞事业,但男主以后是有皇位要传下去的。再就是本文有写提升女性地位,娶公主,意在要打破父亲对子女的压迫实现夫妻平等之类的。注文臣武将系统参考了汉朝,门阀混乱地方势力割据参考了魏晋南北朝,生产力的设定上也很落后。裤子在我国历史上,战国赵武灵王推行胡服骑射引进了裤子,在魏晋时期连裆裤已经被大部分人所接受,而在本文的设定中还没裤子这东西。架空文,地理周边国家,是作者自行设定的。为什么要设定成女穿男呢?这关系到主角将来搞事业重用女性女性的地位做到真正跟男人一样,例如,皇帝的女儿不再封为公主,而是跟儿子一样封亲王郡王,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人类,在宇宙中是最弱的一个种族,作为人类种族中体质最差的人种,地球人,他属于整个宇宙中食物链得最末端,在其他种族眼中本是如蝼蚁一般的存在,一颗奇异的黑色晶石却无意间改变了他的体质,从而也改变了他的命运。挥手间,星辰破碎,星河倒转剑斩出,星河巨兽,至尊虫母,灰飞烟灭。看少年炎辰,如何从一名蝼蚁般的存在,成为御统星河的宇宙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