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乐思怡更新时间:2025-11-19 05:53:23
文案:倒霉的顶级特工孟娇穿越了,原主还是个爱作死的侯府假千金。一觉醒来家徒四壁,饥肠辘辘,身边还多了个给自己冲喜的俊俏男人。不过这男人怎么又瘸又聋又哑还没礼貌,这死装的高冷样爱谁谁,再好看老娘也不稀得伺候,等给他治好了就立马撵走。可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甭管孟娇是上山打猎挖野菜,下河摸鱼捞虾,还是抡着大锅铲在集市上摆摊卖盖浇饭,身边始终跟着一条甩不脱的大尾巴。直到有一天,孟娇捣鼓出来的火锅、红油抄手、烤串、炸鸡、汉堡、辣条、方便面、火腿肠、啤酒、肥宅快乐水……等现代名吃火爆大江南北时,大石榴村却迎来了不速之客。那帮人不仅称那个男人为王爷,还死乞白赖非要叫她王妃,孟娇才猛然间发现自己一不小心就误闯了天家,这一波实属是她大意了。“现在拖家带口跑还来得及吗?”而曾经的高岭之花傅胜年,腿不瘸了,耳朵也不聋了,真真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干饭人,左手一只烤鸭,右手一只炸鸡,嘴里还喝着肥宅快乐水,简直不要太美,亲爹给皇位他都不换。“娘子做的美食天下第一好吃,不接受反驳!”身体仿佛开了小雷达,随时黏在孟娇身边,不仅得死防着那群损友挖自己墙角,还得死防着孟娇丢下自己就跑路……ps:架空美食种田文 君不厌食(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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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霎时回笼,“你跟我很熟吗?” 见孟娇不像上次那般冷嘲热讽,祝哲觉得有戏,又走近了一步:“我和韩智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他的朋友自然也是我的朋友。” “你看我像傻子吗?”孟娇朝他翻了个白眼,调转方向走人。 祝哲不死心,直接上手拉孟娇的手臂:“姑娘,过几天我祖父过寿,可否请你掌勺?我出一百两怎么样?” 孟娇:“脑子有病!” “或者给我做妾,以后就不用你这么辛苦挣钱了!” “我看你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吃饱了撑的!”孟娇被恶心坏了,险险避开那只伸过来的咸猪手,谁能想到这精虫上脑的恶犬,扑食压根就不分场合。 耳边传来一阵阵嘈杂声,有学子的,有先生的。 “饭堂何时换了大厨?” ...
什么?种一棵小语言树,就能自动习得语言精通?种一棵剑道树,就能剑道专精?不是说了是卑微的种树人吗?为什么会强的这么离谱?...
年代文炮灰女配养崽崽是茶青精心创作的灵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年代文炮灰女配养崽崽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年代文炮灰女配养崽崽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年代文炮灰女配养崽崽读者的观点。...
沙雕小甜文,全文存稿,每晚九点更新,下一本沙雕现言今晚带你远航求收藏,作者专栏可见。男主文案风投大鳄沈烬是公认的神话,眼光精准,从无败绩,家世显赫,一张脸更是生得颠倒众生,偏偏铁石心肠不近...
砚家失散多年的女儿终于找了回来!然其生性自卑敏感,木讷寡言,一时想不开跳河自尽,再睁眼,便是除了名字什么都不记得的砚灵兮。砚灵兮天生一副笑脸,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什么都受就是不受委屈,既然砚家不喜欢...
将落后的乱世建设成盛世,让女人也能封爵拜相继承皇位富二代独生女高晓萌穿越成国公府嫡子赖瑾。出生太晚,世子之位已定,继承权飞了,想当个混吃混喝的纨绔享受荣华富贵,奈何,朝代过于贫穷落后,且战乱不断。才十二岁,爹给分了家,安排去当郡守。去就去吧,好歹是一方土皇帝,然而面对的却是又穷又破盗匪横行门阀盘踞的边陲之地。为了过上好日子,打土匪斗门阀搞基建开工坊养民生,好不容易有点起色,皇子们自相残杀祸祸光了,大盛朝国祚崩,乱世更乱了划重点,有女主!虽然是搞事业,但男主以后是有皇位要传下去的。再就是本文有写提升女性地位,娶公主,意在要打破父亲对子女的压迫实现夫妻平等之类的。注文臣武将系统参考了汉朝,门阀混乱地方势力割据参考了魏晋南北朝,生产力的设定上也很落后。裤子在我国历史上,战国赵武灵王推行胡服骑射引进了裤子,在魏晋时期连裆裤已经被大部分人所接受,而在本文的设定中还没裤子这东西。架空文,地理周边国家,是作者自行设定的。为什么要设定成女穿男呢?这关系到主角将来搞事业重用女性女性的地位做到真正跟男人一样,例如,皇帝的女儿不再封为公主,而是跟儿子一样封亲王郡王,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人类,在宇宙中是最弱的一个种族,作为人类种族中体质最差的人种,地球人,他属于整个宇宙中食物链得最末端,在其他种族眼中本是如蝼蚁一般的存在,一颗奇异的黑色晶石却无意间改变了他的体质,从而也改变了他的命运。挥手间,星辰破碎,星河倒转剑斩出,星河巨兽,至尊虫母,灰飞烟灭。看少年炎辰,如何从一名蝼蚁般的存在,成为御统星河的宇宙之主。...